无人机法:对于起飞重量超过 250 克的无人机用户,您需要了解的一切。

引言

) 在本节中,您将找到有关影响无人驾驶飞机/无人驾驶飞行器(以下简称 UAV (BGVS) / UAV / UAV)运行的俄罗斯联邦立法的所有综合信息,最多 减重 0.25 公斤 至 30 公斤,以及注册过程本身,获得 ra飞行许可证,以及对无视登记法和使用俄罗斯联邦领空规则的处罚。本节中指定的所有信息将随着影响无人爱好的法律的形成而定期更新。

缩写

本节所用缩写:

  • UAV ——无人机(同BGVS/无人机/无人机)。
  • BGVS 是一种无人驾驶民用飞机。
  • UAV (UAV) - 无人机。
  • AC - 飞机(UAV、飞机、民用和军用航空直升机)。
  • VP - 空域。
  • TRS - 空域的使用。
  • EU ATM RF - 俄罗斯联邦的统一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 EC ATM 中心 是统一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主要中心。
  • AC ES ATM - 统一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区域中心。
  • RC EU ATM - 统一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区域中心。
  • MP - 本地模式。
  • BP - 临时模式。
  • FAVT - 联邦航空运输局。

俄罗斯联邦航空法典

俄罗斯联邦航空法典 1997 年 3 月 19 日 N 60-FZ(修订。自 31.12.2017)第三十三条航空器的国家登记和国家登记,第 3.2 段。

引文: “最大起飞重量为0.25公斤至30公斤的无人驾驶民用航空器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在俄罗斯联邦生产的,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方式”。

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

2019 年 5 月 5 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第 658 号“关于批准规则用于核算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在俄罗斯联邦生产的最大起飞重量为 0.25 公斤至 30 公斤的无人驾驶民用飞机”。生效日期:2019 年 9 月 27 日。

引述: “规则第 2 条。根据本决议批准的规则第8条申请注册的最大起飞重量为0.25公斤至30公斤的无人驾驶民用航空器,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在俄罗斯联邦生产在本决议生效之日之前,此类飞机的所有者应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0 天内将此类飞机的所有者发送给联邦航空运输局”。

总结: 最大起飞重量为 0.25 公斤至 30 公斤的无人机的每个所有者必须通过向 联邦航空运输署 (以下简称FAVT)。

无人机登记申请的截止日期

引述: “第 12 条规则。无人机注册申请应按以下条款提交给联邦航空运输局:

  • 如果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购买无人机 - 在 10 个工作日内自购买之日起的天数;
  • 在将无人机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情况下 - 自进口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在独立制造无人驾驶飞机的情况下——在其用于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空及其以外的空域飞行之前,空中交通的组织责任是分配给俄罗斯联邦”。

无人机会计程序

引述: “规则第8条。要注册无人驾驶飞机,无人驾驶飞机的所有者向联邦航空运输局提交一份带有该无人驾驶飞机照片的无人驾驶飞机的注册申请,其中包含以下信息:

) a) 无人驾驶飞机及其技术特性的信息:

  • 无人驾驶飞机类型(制造商指定的名称)
  • 无人驾驶飞机的序列(识别)号飞机(如果有)
  • 安装在无人驾驶飞机上的发动机数量及其类型(电动发动机、燃气涡轮发动机、内燃机)
  • 无人驾驶飞机的最大起飞重量

b) 无人机制造商信息:

  • 名称(合法人)
  • 姓氏、姓名、父系(对于个体企业家或独立制造无人机的个人)

c) 无人机所有人信息:

  • 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 全名、主要国家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人实体)
  • 个人企业家的国家登记记录的姓氏、姓名、父系、主要国家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居住地地址(对于个体企业家)
  • 姓氏、姓名、父系、出生日期和地点、个人个人账户的保险号码、号码、序列号和签发日期身份证件、居住地地址(对于非个体企业家的个人)”。

如何发送申请?

FAVT 提交申请有多种方式:

  1. 自行或通过快递服务
  2. 邮政邮件
  3. 国家服务门户
  4. 无人机门户

完成注册过程后,无人机将被分配一个帐号。

引述: “规则第 28 条。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方式分配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注册号,必须在飞行开始前应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结构元件。”

总结: 在向联邦航空运输局提供有关注册无人机的上述信息后,使用可用方法之一,设备将被分配一个帐号,该帐号将具有在飞行期间登上无人机......

申请表

BVS 注册 (适用于非个体企业家的个人)。

  • BVS 注册申请 (针对法人实体)。
  • BVS 注册申请 (针对个体企业家)。
  • 对无人机照片的推荐要求。

    BVS 的照片应在浅色纯色背景上着色。照片中显示的无人机尺寸必须至少占图像总尺寸的 70%,并包含无人机结构所有元素的图像。拍摄角度应提供无人机整个可见区域的显示,以便对其进行识别。

    空域使用规则

    根据俄罗斯联邦空域使用联邦规则 :空间,禁止或限制他们在俄罗斯联邦空域某些区域的活动是根据国家在使用空域方面的优先事项,通过引入临时 (VR) 和地方制度 (MR) 以及短期限制来实施的.”

    临时制度

    引述: RF IVP RF 第 137 段:“临时制度是由联合系统的主要中心为以下活动建立:

    e) 在 AC

    地方政权

    引述: “RF IVP FP 第 137 段:地方政权由统一系统的区域中心建立在较低空域,以确保以下类型的活动:

    d) 在 C 类和 G 类空域飞行无人驾驶飞行器

    引述: FP IVP RF 第 139 条:“开放国际航班的航线和本地航线以及开放国际航班的机场区域的当地制度,不成立”。

    欧盟 ATM RF 中心的结构

    欧盟 ATM RF 中心的结构

    获得 IVS 许可证

    临时制度

    获得许可证的简短程序IVS - 临时制度。

    要获得许可,您必须:

    1. 从当地政府机构获得无人机飞行许可(如果飞行将在边界内进行)定居点)。
    2. 协调无人机与军用机场的飞行(如果飞行将在军用机场的职责范围内进行)。
    3. 与 EC ATM RC 初步协调无人机飞行,获取有关无人机飞行条件的信息。
    4. 起草一份关于建立临时制度的意见书,送交欧共体 ATM RC 负责人并同意。
    5. 发送并同意提交以在 EC ATM DC 中建立 VR。
    6. 发送并批准在 EC ATM 中心建立 VR 的申请(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传真:7 (495) 601 07 17;电话:7 (495) 601- 06-64;)。
    7. 获取临时模式的编号(GC EU ATM 7 (495) 601-06-64)。
    8. 至少在赛事开始前一天将无人机飞行计划发送至 ES ATM DC。
    9. 在活动开始前至少 2 小时,将您的活动时间通知先前与该航班达成一致的军用机场的官员(如果航班将在军用机场的责任)
    10. 在活动开始前不少于 2 小时,告知您的活动时间(确认您将使用为您设置的模式或如果您改变主意将其删除)飞)到 EC ATM DC 和 EC ATM RC。
    11. 在活动开始前至少 1 小时,向 EC ATM RC 申请使用该空域的许可。
    12. 不迟于计划开始活动后五分钟通知:关于活动开始的实际时间;关于 EC ATM RC 活动的延迟、推迟或取消。
    13. 将活动开始的实际时间通知先前协调飞行的军用机场的官员。
    14. 不迟于活动结束后十分钟通知:关于活动实际结束;关于机场航班在 EC ATM RC 中断一个多小时。
    15. 向先前同意飞行的军用机场官员报告活动结束的实际时间(如果飞行是在军用机场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的) )。
    16. EC ATM 中心活动实际结束时间的报告:7 (495) 601-06-64 并取消临时制度(在无人机飞行不会运行的情况下)。

    地方制度

    获得 IVP 许可证的简短程序 - 地方制度。

    要获得许可,您必须:

    1. 获得当地政府机构颁发的无人机飞行许可(如果飞行是在定居点的边界)。
    2. 协调无人机与军用机场的飞行(如果飞行将在军用机场的责任区内进行)。
    3. 最初与 EC ATM RC 协调无人机飞行,获取有关无人机飞行条件的信息。
    4. 起草一份关于建立地方制度的意见书,发送给欧共体 ATM RC 负责人并与之协调。
    5. 发送并同意在 EC ATM DC 中建立 MR 的意见书。
    6. 获得EC ATM DC中的本地模式号。
    7. 至少在赛事开始前一天将无人机飞行计划发送至 EC ATM DC。
    8. 在活动开始前至少 2 小时,将您的活动期间通知先前与该航班达成一致的军用机场的官员(如果航班将在军用机场的责任)。
    9. 至少在活动开始前 2 小时,将您的活动时间(确认您将使用为您设置的模式或如果您改变主意飞行时将其删除)通知 EC ATM DC和 EC ATM RC。
    10. 在活动开始前至少 1 小时,向 EC ATM RC 申请使用该空域的许可。
    11. 不迟于计划开始活动后五分钟通知:关于活动开始的实际时间;关于 EC ATM RC 活动的延迟、推迟或取消。
    12. 将活动开始的实际时间通知先前与飞行达成一致的军用机场官员(如果飞行将在军用机场的职责范围内进行)。
    13. 不迟于活动结束后十分钟通知:关于活动实际结束;关于机场航班在 EC ATM RC 中断一个多小时的情况。
    14. 向先前同意飞行的军用机场官员报告活动结束的实际时间(如果飞行是在军用机场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的)。
    15. 告知 EC ATM DC 活动结束的实际时间,并取消当地制度(如果无人机飞行不会运行)。

    如果欧盟 ATM RC 的管制员在传达有关无人机飞行条件的信息时表示,飞行将在建立的基础上进行不需要当地制度,然后与欧盟 ATM 的主要中心协调文件和协调航班。

    以加里宁格勒地区为例,获取无人机飞行许可的分步说明。

    总结: 根据俄罗斯联邦领空的现行规则,实施任何飞机的飞行(由飞行员直接从驾驶舱控制)或远离地面;最大起飞重量为 0.25 公斤),有必要与地方当局和统一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营机构执行一些强制性行动和批准。这种多级的做法一方面保证了飞行器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了民用无人机在无人机的使用上的复杂性,引起了整个R/C界的强烈不满。俄罗斯联邦,并总体上影响了官员对现行空中交通管制规则的修订和缓泻剂修正案的引入(见下文)。

    未经批准的飞行

    根据 03.02 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使用俄罗斯联邦领空“ (第 52.1 条)——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无需获得使用该领空的许可:

    • 无人机起飞重量可达30公斤。
    • 飞行在视线范围内。
    • 该航班在白天进行。
    • 飞行是在距地球或水面不到 150 米的高度进行的。
    • 飞行在民航机场管制区、国家和试验航空的机场(直升机场)区域、禁区、飞行限制区、特区、公共活动场所、官方空域上空进行。体育比赛以及根据“国家保护法”进行的安全活动。 (要熟悉此类区域,请使用 Internet 资源:(275)fpln.ru通过(276)内部过滤器 )。
    • 飞行距离不受控制的机场和着陆点的控制点至少 5 公里。

    责任

    防止无人机与有人驾驶飞机和其他空中物体相撞以及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的责任在于远程飞行员。

    处罚

    2019 年 7 月 26 日第 217-FZ 号联邦法律“关于修订本法典俄罗斯联邦关于行政违法行为”,增加了对违反使用空域规则的惩罚

    违反空域使用规则的处罚(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第 11.4 条):

    1. 空域使用者违反联邦规则使用领空,如果这一行动不包含刑事犯罪,则对公民处以两万至五万卢布的行政罚款;对于官员 - 从十万到十五万卢布;法人实体 - 二十五万至三十万卢布或行政暂停活动长达九十天。
    2. 没有适当赋予开展使用空域活动权利的人违反空域使用规则,如果该行为不包含刑事犯罪——将处以行政罚款三万至五万卢布的公民;对于官员 - 从五万到十万卢布;法人实体 - 三十万至五十万卢布或行政暂停活动最多九十天。

    执法机构的权力

    2019 年 12 月 2 日,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了(294)第 404-FZ 号联邦法律。 02.12. 俄罗斯联邦的某些立法法案“ 改进了对无人机使用的监管,并明确了执法机构在这方面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时限制无人驾驶飞行器在公共(群众)活动场地及邻近领土上空的存在,以及制止无人驾驶飞行器擅自进入该空域的权利,包括通过摧毁和损坏此类飞机、抑制或转换遥控信号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进行紧急调查行动、行动搜索和反恐措施将能够向机构:内政部、联邦监狱局、俄罗斯卫队、FSB、外国情报局和 FSO。尽管如此,这些服务部门的行动应该仔细制定和规范,在那里他们将澄清:做出禁止非法使用无人机的决定的程序,以及授权做出此类决定的官员名单。就此,2019 年 12 月 5 日,国家杜马召开圆桌会议,讨论执法机构的权力,以打击非法使用无人机的手段,通过电子甚至是小武器的物理撞击,其中 确定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在此类法规的形成过程中必须面对。

    常见问题

    问:哪些无人机需要在俄罗斯联邦注册? A. 最大起飞重量为0.25至30公斤的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在俄罗斯联邦制造的无人驾驶民用航空器。

    问: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在俄罗斯联邦生产的最大起飞重量为 0.25 公斤至 30 公斤的无人机需要如何注册? A. 无人机的注册是通过所有者向联邦航空运输局提交具有必要信息的申请来实现的。那些已经拥有无人机的人必须在本法令生效之日(09/27/2019)后 30 天内提交申请。对于在此日期之后成为无人机所有者的人,规则有义务在购买/进口/制造之日起 10 天内对其进行注册。

    问:注册申请必须注明哪些资料? O.注册申请必须包含:

    • 无人机照片
    • 型号(制造商指定的名称)
    • 序列(识别)编号(如果有)
    • 安装的发动机数量及其类型(电动、燃气轮机、内燃机)
    • 最大起飞重量
    • 名称(如果制造商是法律实体)
    • Surname, Name, Patronymic (对于个体企业家或独立制造无人驾驶飞机的个人)
    • 电话(电传)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 全名,主要州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人实体)
    • 姓氏、姓名、父系、个体企业家国家注册记录的主要州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居住地址财产(个体工商户)
    • 姓、名、父名、出生日期和地点、个人个人账户的保险号、身份证件的编号、系列和签发日期、居住地址“(对于个人,而不是个人企业家)。

    问:如何向FAVT发送注册申请? A. 您可以通过邮件、国家服务门户网站或无人机会计门户网站发送申请。完成注册过程后,无人机将被分配一个帐号,该帐号必须在开始飞行之前应用于无人机结构元素。

    问:为什么我必须协调并获得欧盟 ATM RF 运营机构的无人机飞行许可? A. 因为,根据俄罗斯联邦空域的现行使用规则,为确保飞机的安全飞行,统一飞行控制系统的运营机构充分了解其发射和需要移动。

    问:为什么我不能随心所欲地发射无人机? A. 因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以及在任何其他国家的领土上,都有未经所有者许可禁止发射/飞行无人机的区域,有一个限制区可供使用。

    问:从哪里可以了解俄罗斯联邦 IVP 的限制或禁止区域? O. 地址中的所有综合信息: https://fpln.ru 。使用 内部过滤器

    问:发射无人模型的最佳地点在哪里,以免违反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 O.建议在白天在控制区、国家和实验航空的机场(直升机场)区域、禁区、飞行限制区、特殊区域、飞行场地外距离地球或水面小于150米的高度运行此类无人机。公共活动和官方体育赛事,以及与不受控制的机场和着陆点的控制点至少 5 公里的距离。

    问:什么条件可以让无人机所有者无需获得使用空域的许可? O.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 2020 年 2 月 3 日第 74 号法令“关于修订使用俄罗斯联邦领空的联邦规则”

    • 无人机起飞重量可达30公斤。
    • 飞行在视线范围内。
    • 该航班在白天进行。
    • 飞行是在距地球或水面不到 150 米的高度进行的。
    • 飞行在民航机场控制区、国家和试验航空的机场(直升机场)区域、禁区、飞行限制区、特区、公共活动场所、官方空域上空进行。体育比赛,以及根据“国家保护”联邦法进行的安全活动。 (要熟悉此类区域,请使用 Internet 资源:(350)fpln.ru通过(351)内部过滤器 )。
    • 飞行距离不受控制的机场和着陆点的控制点至少 5 公里。

    问:违反空域使用规则的处罚是什么? O. 根据既定程序授权开展使用空域活动的用户违反规则的处罚,如果该行为不包含刑事犯罪:

    • 公民:罚款 20 - 5 万卢布
    • 官员:100 - 15 万卢布
    • 法人:250 - 30 万卢布或行政中止活动长达九十天。

    没有适当赋予开展使用空域活动的权利的人违反规则的处罚,如果该行为不包含刑事犯罪:

    • 公民:30 - 5 万卢布行政罚款
    • 官员:50 - 10 万卢布
    • 法人:300 - 50 万卢布或行政中止活动长达九十天的时间。

    V。谁有权限制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公共(群众)活动场地和邻近领土上方的空域中的存在,以及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该空域中的未经授权的存在,包括销毁和损坏此类空域飞机,抑制或转换信号遥控他们? O 2019 年 12 月 2 日,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了 2019 年 12 月 2 日第 404-FZ 号《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部分立法法案》的联邦法 。规范无人机的使用,明确执法机关在这方面的权力。根据法律,此类权力将授予:FSIN、内政部、Rosgv​​ardia、FSB、外国情报局和 FSO。目前,国家杜马正在讨论制定一项法规,该法规将在法律框架内概述这些服务的行动。